追回犯罪所得,被骗者可全额拿回;部分追回则按比例分配,余款可继续追讨。诈骗罪为非法骗取公私财物,不包括金融机构贷款。根据刑法,数额较大者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者可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骗取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3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法律分析
如果所有犯罪所得都追回,那么被骗的可以拿到;如果追回部分,就只能按照比例拿回,余下款项可以继续追讨。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拓展延伸
被骗钱后报警立案,如何提高找回损失的成功率?
在被骗钱后,报警立案是一项重要的举措,但要提高找回损失的成功率,还需要采取一些额外的措施。首先,及时向警方提供详细的报案信息,包括被骗金额、作案手段等,以便他们展开调查。同时,与警方保持密切合作,提供任何可能有助于案件破获的线索。
其次,寻求法律援助是关键。请一位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帮助您了解维权的途径和可能的法律程序。他们可以帮助您撰写索赔文件,提供法律支持,并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
此外,收集证据也是至关重要的。保留与案件相关的所有文件、通信记录、交易记录等,这些将有助于证明您的损失和追回资金的合法性。
最后,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也是必要的。加强对网络诈骗、电话诈骗等常见骗术的了解,提高警惕性,避免再次成为受害者。
总之,被骗钱后报警立案只是开始,为了提高找回损失的成功率,需要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合作警方、收集证据和加强自身防范等多种措施。请记住,尽早采取行动是关键,以增加找回损失的机会。
结语
追回犯罪所得,为被骗者带来公正。根据法律规定,全额追回可使被骗者得到应有的赔偿;部分追回则需按比例返还,余款可继续追讨。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造成损失。根据刑法规定,数额较大者将受到相应刑罚。被骗后报警立案,但提高找回损失的成功率需采取额外措施:提供详尽报案信息、寻求法律援助、收集证据、加强防范意识。综合运用法律手段,与警方合作,尽早采取行动,增加找回损失的机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