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依法执政作为依法治国的基本环节,既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我们党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积极稳妥推进政治改革,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重大成果。从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历程看,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之后,为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党的十六大提出“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强调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奋斗目标,把依法治国方略提到关系国家兴亡、民族盛衰的高度,着力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一种先进的治国方略与法律文化,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依法执政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抓手。贯彻依法执政坚持法律至上是前提和基础,依法授权是关键,依法用权是核心,依法监督是保证。依法授权要求权力法定,权力的来源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依法用权要求把党的一切权力行为纳入法律的规定和程序当中,而不得有任何的例外,对行使权力的主体而言,必须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享有权利的主体而言,则意味着法无禁止即可为;依法监督,就是要依据法律加强对权力的制约,防止滥用权力的现象发生,要通过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这是坚持依法执政的根本保证。
在新时期如何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重要课题。维西县是云南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全国唯一的傈僳族自治县,位于云南省西北高原全国十大藏区之一的迪庆藏族自治州西南端,地处世界自然遗产“三江并流”的腹心地带,是世界顶极旅游品牌人间仙境、世外桃源“香格里拉”的重要组成部分。多民族杂居、多宗教并存是维西的一大特点,境内有藏传佛教、教、天主教等多种宗教,民族宗教工作一直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维西的一大重点。因地理位置、地缘关系等的特殊性,维西历来也是渗透与反渗透、与反、与反的一个重要的前沿阵地,维护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如何保持和巩固云南藏区的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是全县每一个领导干部都在深入思考和认真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维西县各族干部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如何保持藏区长治久安和跨越发展进行了艰辛的探索和实践。坚持依法执政,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发展道路,这是藏区长治久安和跨越发展的必由之路。依法执政理念是党执政理念的创新,这种理念对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为民族自治地方的领导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依法执政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的各个环节,狠抓落实。
一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党组织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在改革不断深化、社会各阶层利益不断调整、社会结构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党组织要应对的各种新矛盾和新问题不断涌现。因此,作为党组织要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更要善于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协调不同利益群体的各种关系,增强党的控制和驾驭能力,有效抵御来自各方面的风险,营造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一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让“一面旗、一团火、一盘棋”落实到基层,让党员干部成为群众的领头羊和排头兵。在我县的党建实践中就是要继续全面实施“强化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带头维护稳定和带领群众维护稳定、带头保护生态和带领群众保护生态的模范作用,创小康村、创平安村、创生态村” 主题活动即“三建、三带、三创”的基层党建工程,为藏区的发展和维稳筑牢基础。目前,我县82个村(社区)全部改设为党总支,全县新设立党支部273个,采取从县直机关选派年轻干部到村任党组织的形式,加强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效显著。要千方百计采取措施,将依法执政的理念与党建工作融为一体,形成抓党建就是抓理念、抓思路、抓基础的思想,靠依法执政理念的落实进一步推动基层党建工作的深入。二要加强党的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全党党员素质。党的事业发展、兴衰成败关键在党员。要高度重视党员的培养和教育,通过持续的教育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这才是党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三要正确处理党的重大决策和与法之间的关系。要实现党的主张、人民群众的意志统一,党的主张要通过法定形式成为国家意志即法律。实践中要求加强对地方民族立法的领导,将各种复杂的情况通过立法,把关系理顺、把利益平衡。领导干部要善于捕捉利益的不均衡点,找准出现问题的根源,加强立法,调整各种利益关系,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和问题。
二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实施和法律。在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新形势下,法律素质已经成为了各级领导干部必备的最重要的素质之一,法律素质的高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个人特别是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高低。领导干部要成为学法用法的带头人成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加强依法执政,学法懂法是前提。我国的法律、法规要靠人来落实,各级各部门的执法者、领导者能否依法行为、带头贯彻法律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领导干部是法律执行的关键,是法律实施的组织领导者,所以要强化依法执政的意识。要加强领导干部学法教育,让执政的人明白依什么法、执什么政。懂依什么法是执政的根据、基石,懂执什么政是方向、是责任。法律是党领导人民通过法定程序制定的,反映的是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如果领导干部不遵守法律,等于在与自己的主张和意志搏斗,又何以带领群众实现党的主张和目标?不同的地域,存在的实际情况有特殊性,法律和都有特殊的倾斜性的规定和措施,民族有民族法律法规、,宗教有宗教法律法规、,领导干部要清楚这些法律法规和,学深学透,并要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这是依法执政的具体体现。
三是立足实际,全面推进依法执政。调整社会关系的方式多种多样,除法律规范外,还有伦理道德、宗教教规、习惯规则、行业自律等。各级领导干部,要熟悉当地的历史和现实,了解不同民族的心理特质、民族习性、宗教信仰及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一切做到了然于胸,然后结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寻求结合点,找到切入点,既要考虑共性,更要注重民族地区的特殊性,立足实际推进依法治理,切实增强针对性。同时,要在公民中广泛开展持续的道德教育,把以德执政作为依法执政的补充,让道德教化成为法律约束的坚实基础,让道德感化灵魂、让法律强化感知,在德和法共同牵引下,实现人的善良,社会的安定有序,邻里的和谐团结。执政者还要特别注意,有些地区之所以制定出特殊的措施,就是因为它的特殊性,如果执政者偏离了特殊性,用普遍的思维思考特殊,其结果就可能做出不符合实际的决策行为。所以依法执政也要做到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这样才能真正全面提高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
四是依法决策。在实际工作中,领导干部经常要对方方面面的问题作出决策,必须树立依法决策的观念。如何才能做到依法决策呢?决策程序要做到法定化,要增强决策内容的透明度,善于广泛听取意见、发挥决策咨询服务机构作用,健全决策反馈机制。要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和法治结合起来,把执政的方式纳入法制的轨道,把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符合、法律的决策。决策的过程中要把决策结果的合法作为衡量决策可行性的标准,反复思考。要牢固树立人民主权的观念,树立权力必须接受人民和法律监督与制约的观念,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树立违反法律就应受到法律制裁的观念,决不允许任何组织或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和超越法律之外。
五是切实做好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执政理念的贯彻离不开法制宣传教育。如果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群众不知道,又怎么能把执政理念落实好呢?所以,高度重视法律法规和的宣传,使大家都知悉这些法律法规和,这是执好政的基础和关键。如果法律法规不为群众知晓和理解,就变成了一纸空文,不为群众支持和遵守。因此,要通过宣传在群众和执政党之间架起沟通理解的桥梁,疏通思想交流的渠道,使群众知法懂法,从而才能做到守法用法。
党的领导干部要行施法治、心怀法律、身传法制。说到底,要养成法律至上的理念,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律的习惯,确立法律的至高权威。在执政时,要严格依法执政,同时要结合实际,创造性施政,实现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统一。只有这样,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推进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篇二
1、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需要。法律体系的完整与否是一个国家的法律健全与否的前提。新中国初期的法律单一,立法不完善才使得在时期甚至出现了"要人治不要法治"的思想,领导人的权威大于法的权威,这些都是社会主义法律不完善的原因,实行依法治国可以修补法律漏洞,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需要。
2、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是民主建设和人民当家作主的需要。中华民族经历了数千年的封建王朝的统治,人民心中的“人治”大于“法治”!这样人民的民主权利就得不到充分的保障,无法实现公民自己的民主权利,又谈何让人民翻身做主人?因此,实行依法治国有利于国家权力真正体现人志,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保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
3、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依法治国,作为一种先进的治国方略与法律文化,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一种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相当发达的社会文化共存亡同兴衰的社会现象。真实意义与成熟形态的依法治国,即法治国家,是以市场经济的相当发展为经济基础、以民主政治的相当完善为政治基础、以发达的权利义务观为核心的精神文明为思想文化基础的。故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
4、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是政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依法治国可以说是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能够调整人们的行为,规范人们的行为。法制文明属于制度文明的范畴,是现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法制完备的社会。依法治国反映了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政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5、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需要。依法治国可以保证广大的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这样就有利于改善党的领导能力。
篇三
大至体积庞大的天体,其运动遵守着万有引力的约束、也受到牛顿三定律和三大守恒定律的规范;小至不可见的质子电子,其运动遵守着电磁力的约束、也受到薛定谔方程的规范;简单至单细胞的草履虫,复杂至热带雨林的生态环境,也都遵守着生物学定律的约束,在自然选择的路上进化和发展。无论是什么物质,无论在任何尺度,物质的运动与变化皆有约束,物质的发展也都拥有其规范,法律便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约束与规范。
而国家,便是指拥有共同的语言、文化、种族、血统、领土、或者历史的社会群体。法律则是指由社会认可国家确认立法机关制定规范的行为规则,并由国家强制力(主要是司法机关)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社会规范)。法律为社会建立了相对稳定、和谐有序的状态---即秩序,法律确认和保障人的自由---即自由,法律让同等的社会主体获得同等的待遇---即平等,保障了人作为人所享有的权利--即,法律也追求正义---人类的共同理想。因此,一个国家需要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也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修正案》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规定表明,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群众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方略写入,赋予依法治国方略以地位,将加速推进法治,使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获得性的根本保障。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党的十五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含义做了界定:“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 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 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同志早就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 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制建设,什么时候人民民主就 有保障。最典型的反面例证莫过于“文化大”,无法无天,践踏法制,砸烂公检法,搞所谓的“大民主”,其结果是人人自危,每个人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
反 过来,也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制的轨道上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健康发展。实行依法治国,就是把社 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 业,管理社会事务,真正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不仅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的过程,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 导下制定法律,并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过程,法治重视和强调公民的依法有序参与。因此,这一过程的本身也是一项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依法治国 方略的深入实施,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发展。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6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来,新中国法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民主法治理论不断丰富,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不断发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重视和实施,在中国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经过、建设、改革和发展,逐步走上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新中国法制建设的主要成就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点:一是确立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二是全民接受依法治国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三是国家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四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民主法治向着“三者有机统一”的方向迈进。
大学生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我们不仅要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培养社会主义地法律思维方式,而且要树立法律信仰,宣传法律知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经济发展快速腾飞的同时,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时期。为了把我国建成一个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大学生不仅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更要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
作为当代中国大学生,我们必须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提高我么的法律素质。并且要认真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增强意识,加强法律修养,才能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建设中,做一个执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作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人的新一代,我们当代大学生必须要提高法律修养,为推动中国法制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