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下: 1、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首先需要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驾驶员违法行为地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天,每天8个学时的道路交通安全 法规 和相关知识培训。 2、接受7天培训后,还需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的内容跟新驾考的学员一样。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记分将被清零,并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驾驶员,则需重新参加学习和考试。 3、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超过12分但未满24分,只需参加法规培训与考试。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第一款第七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分隔带掉头的,一次记12分。第三条第一款第九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