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旨在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行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第四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案件办理的有关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回避,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其他负责人的回避,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决定;其他有关人员的回避,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第五条 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加强监督。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部门内设机构及其派出机构、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加强监督。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为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核发、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依据:《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核发、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新版执法证《标准样式》是经批准的全国行政执法证件的统一样式,他人无法造假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但是,使用假冒的毕业证进行诈骗活动_,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所以,若使用假毕业证进行非法活动,会触犯刑法,涉嫌犯罪。